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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大学招生网 浙传文化课大概多少分

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生录取线

2018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为:表演类专业文化分585分,戏剧影视文学文化分552分、数字媒体艺术文化分588分录取。

浙江传媒学院是***广播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共建院校。学校的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由浙江广播电视学校(创建于1978年)和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4年)于2000年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浙江传媒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浙江理科):

2014年本科一批录取分数平均分616分,省控线597分。

2014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平均分593分,省控线420分。

2013年本科一批录取分数最低分628分,省控线617分。

2013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最低分541分,省控线438分。

2012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最低分526分,省控线433分。

2011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最低分475分,省控线382分。

2010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最高分524分,最低分482分,省控线402分。

浙江传媒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浙江文科):

2014年本科一批录取分数平均分640分,省控线621分。

2014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平均分626分,省控线485分。

2013年本科一批录取分数最低分623分,省控线619分。

2013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平均分621,最低分559分,省控线468分。

2012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最低分543分,省控线452分。

2011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最低分514分,省控线431分。

2010年本科二批录取分数最高分553分,最低分533分,省控线459分。

扩展资料:

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30%+文化折算分×70%。

动画、动画(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浙江省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报考音乐表演(西洋乐)只招小提琴、大提琴器种;报考音乐表演(民乐)只招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器种。浙江省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浙江省承认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的专业综合分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折算。

上海、江苏、*、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电话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电话:0571-86832600。

学校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6个学科门类,有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省一流学科,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5个本科专业,其中18个艺术类专业。

广播电视学、数字媒体技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编辑出版学、文化产业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摄影、传播学、广播电视工程、网络工程、戏剧影视文学等13个专业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网络与新媒体等等。

学校现有*级教学平台2个、省级教学平台1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近五年来先后获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承担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1项,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31项。

出版*级规划教材4部、省级教材41部,获得*级一流课程认定6门、省级一流课程177门。建有400余个产学研实践教学基地,其*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海外实习基地5个。

浙江传媒学院的招生条件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管理部门监督体制,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专业性质需要,艺术类各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摄影(含图片摄影、电视摄像)/摄影摄像技术、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矫正视力5.0以上,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3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3厘米、女身高163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5厘米、女身高165厘米以上;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2厘米、女身高160厘米;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5、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按1:1.1。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4)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同时参考相关科目。

(5)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10分(含)以上;凡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2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4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管理)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6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数学)6:4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录取原则:黑龙江、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6个省生源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浙江、四川等省承认省联考成绩,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北京、黑龙江、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9个省生源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四川、湖北、河北、福建、江西、安徽和*等省承认省联考成绩,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高考录取单科成绩要求:

①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的考生,本科专业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凡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60分(含)以上;凡报考我校其他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7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高考数学成绩一般要求70分(含)以上。录取时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可上下浮动。

(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5)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广电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美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8、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业考试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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