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招生网?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西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5号)。互联网域名为**nwu.edu*/。
第五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港澳台联招、澳门保送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和依据*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高中毕业生等。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考生需注意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简章中对色觉和单科成绩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以及港澳台招生,按照教育部、*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助学*、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本科招生*:029-88302211、18821620002、18821620003、18821620004,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网: *zsb.nwu.edu*/。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全国十大最具办学特色示范院校。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英文名:MODERN COLLEGE OF NORTHWEST UNIVERSITY,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是由西北大学申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院校,学校位于西安。学校开设有特色专业二十多个,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音乐学、舞蹈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学校国标代码:13678,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地址:西安*安区滦镇科教园陈北路1号。邮编:710130。招生*029-81555895、传真029-81555825。
第三条学校具有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拟在陕西、河北、内蒙、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广东、江苏、黑龙江等18个省(自治区)投放招生计划,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校本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考、联考或其他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含陕西省),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如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有统一要求,按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政策执行。
3、陕西省内艺术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认可陕西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认可陕西省音乐类、舞蹈类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表演专业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专业课校考及统考、联考均未涉及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预留计划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总计划的1%和本科艺术类计划的15%之和,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十条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不限定报考语种,但入学后各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收费、奖*学金
第十五条收费按价格主管部门和陕西省教育部门抄送文件标准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助学*、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大学自考的官方网站是
西北大学早都没有自考了。你说的学校因该是西安电子科技学院以前在西北大学里面办学的民办机构。前年就办出来了。给你把西北大学在09年7月1号在西安华商报上的声明贴过来严正声明 1.我校已于2004年起停止一切形式的自学考试辅导班的招生活动,并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西北大学或西北大学所属单位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自考办学招生活动。各类自考辅导班及自考生已于2005年7月底全部清理完毕,目前我校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自考辅导班及自考生。
2.我校未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与自考相关的联合办学协议,凡是以西北大学或西北大学所属单位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自考辅导班及招生行为均与西北大学无任何关系。
3.我校对以西北大学或西北大学所属单位名义进行的自考招生宣传及办学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明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4.对损害我校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我校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加 9-4-5-2-6-6-6-9-6
西北大学招生办电话
西北大学招生办电话为:88302210。
西北大学(Northwest University),简称“西大”,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长安联盟创始成员。
学术研究:
截至2018年5月,学校拥有1个*重点实验室、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6个*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西北大学承担*“973”、“863”、“攀登计划”、*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计委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等*或省部级项目437项,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233项,发表学术论文12101篇,出版专著692部。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是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有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 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5号)。互联网域名为https://*nwu.edu*/。
第五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港澳台联招、澳门保送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和依据*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高中毕业生等。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和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录取规则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考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类)报考考生需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我校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以及港澳台招生,按照教育部、*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助学*、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本科招生*:029-88302211,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北大学招生计划2022
喜提学姐称号,让我来聊聊2022年西北大学的招生计划吧!
首先,2022年西北大学的招生计划肯定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啦!毕竟,大家都在等待着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呢。考试成绩不说,那些填报志愿的同学们肯定也非常想知道西北大学的招生政策。
据我所知,每个高校都有自己独特的招生计划,西北大学也不例外。一般而言,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线等内容。当然,还有一些额外的政策可以给你带来意外的惊喜,比如校园*、奖学金等。有兴趣的同学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哦!
不过要注意的是,2022年的招生政策具体内容可能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政策随时有变化,可能会有一些小调整。所以,建议大家要时刻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动,尤其是在填报志愿期间。
总之,作为一名学姐,我非常理解大家对于考试和招生的烦恼,但我也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准备,选好适合自己的大学,一定能在未来的道路上取得成功!
西北大学报考点
各位考生:
为方便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将我校考点(6116)网报公告公布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认真阅读!
一、西北大学(6116)报考点选择
(一)必须选择“西北大学(6116)”报考点报名的考生
1.报考我校艺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可以选择“西北大学(6116)”报考点报名的考生
1.本科就读高校在陕西省内并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考生;
2.报考省外高校的西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五所高校的西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4.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内并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
5.非陕西户籍但在陕工作并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须提供陕西境内社保卡(可网上查询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近6个月工资条(缺一不可)方可选择我校考点,若无法提供,则不可选择我校考点。
(三)不得选择“西北大学(6116)”报考点报名的考生
1.本科就读高校在陕西省外并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需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报名考试,不得选择“西北大学(6116)”报考点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外并报考我校的社会考生需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报名考试,不得选择“西北大学(6116)”报考点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我校应届生报考省内其他高校,请选择报考高校作为报名点报名(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五所高校的考生除外),否则报名无效。
二、填报说明
1.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
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为定向,并填写相应的定向委培单位。报考类别选为非定向的非全日制考生我校考点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报名费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3.学籍、学历信息
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须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校验结果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未能通过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或线下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线下核验地址:西北大学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2101室。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常见情况
4.报名和初试
网上预报名:2020年9月24日-27日(9:00-22:00)
正式报名:2020年10月10-10月31日(9:00-22:00)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2020年11月7日前,具体时间和形式请查看后续通知。
5.信息修改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对于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
三、重要提醒
1.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考点网报公告信息,若考生误选我校考点,须在网报结束前及时更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2.凡考生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我校考点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西北大学研招办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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